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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试讲评教)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05-16 17:18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根据《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6年第三期)》要求,决定对笔试进入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评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6年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面试地点: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教学楼(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169号)二楼。
  三、面试程序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内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20分钟的试讲课件,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
(三)应聘人员应于5月22日上午7:00到达面试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抽签等活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不准携带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也不准携带其他个人物品(如各类包及食品等)进入考场,如有携带,应集中存放,面试结束再领取,带入者按违纪处理。
(五)进入候考室或考场后,不得在相关证件上书写任何内容,禁止高声喧哗,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相关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报抽签序号,不准做自我介绍。试讲内容禁止涉及本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方面的信息。
(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试讲,超过规定时间立即停止讲课。
(八)面试结束后,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候考室考生传递有关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附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doc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16年5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