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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公告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7-08-12 13:58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因工作需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面向我院毕业生公开招聘专职学生管理人员(临时性岗位用工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3.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4.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5.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纪律作风严明,学习成绩优良,队列及警体素质过硬,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处罚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 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9:00至2017年8月14日18:00

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填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职学生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左家湾校区办公楼110室

联系人:王有       电话:13893104167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 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左家湾校区教学楼

笔试内容:学生管理工作岗位所需相关业务知识。

2.面试

时间:2017年8月 17日上午9:00—11:00。

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左家湾校区

面试内容:队列常识、队列动作、队列指挥等。

3.考试总成绩确定

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三)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最终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核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对入围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党员和在校期间曾任学生干部的人员优先聘用。一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学院工作需要按规定签订相关用工合同。

三、待遇

此次招聘的专职学生管理人员不占用学院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薪资待遇如下:

月薪(人民币):底薪1470元+绩效47元/天+学生管理干部津贴4元/生/月。 

四、管理

对招聘的学生管理人员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生队长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报考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 招聘工作中出现的其它问题,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政治处、纪委和学生处研究解决。

 

附件: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