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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关于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8-04-20 17:19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甘警院发[2018]91号

 

各位考生:

根据《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8年第三期)》要求,决定对通过了由甘肃省公安厅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报名资格初审和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3日8:30至 17:30

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左家湾校区办公楼(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418房间。

二、资格复审程序

1.应聘人员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报考岗位304001的考生,需携带毕业院校出具的反映公安技术方向专业或公安学方向专业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学历证书的同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点此打开链接)参加资格复审。

2.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见附件),《准考证》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有关信息(姓名、报考职位)后打印,按要求粘贴照片(考场、座位号不填)。

三、其它

1.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要真实、准确,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造成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2.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乘车路线:乘坐74路、22路公交车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附件: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doc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