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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警犬技术专业2017年定向招生简介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06-16 22:52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学院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主管部门:甘肃省公安厅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

专业名称:警犬技术

招生计划:200名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N 段层一

 

一、招生对象

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的招生对象须为参加甘肃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应届高中男性毕业生,符合公安院校招生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可查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热爱公安工作,有志于献身公安事业,自愿报考警犬技术专业、毕业后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在定向单位警犬技术岗位最低服务年限8年。

年龄为16至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至200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志愿填报

报考我院警犬技术定向专业的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第一次填报志愿时(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在高职(专科)批N 段层一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三、面试报名、政治审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报考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名单,以考生生源地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3的比例(文、理科分别确定),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的人员,由我院通知考生登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考生面试报名。考生登录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我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政审介绍信》和《考生政审表》,并携带打印好的《政审介绍信》和《考生政审表》到毕业中学(或乡、街道办、社区)、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市、县(区)公安局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7月15日至17日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政审表》根据学院通知到兰州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四、录取

教育考试院根据我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我院根据各市(州)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数分市(州)录取。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批N段层一进行。录取时,在同等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五、教育培养

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学生报到入学时,与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学院根据职业能力需要和职业特点,按照应用型、实战型人才需求,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办法,安排专业师资和专门的教学训练场所实施教育培养。

学生管理和待遇

    1、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七、考录分配

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的合格毕业生,由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组织进行定向招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察,按照当年合格毕业生总人数5%末位淘汰,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省公安厅审核,由省公务员局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录用手续,占用当地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按生源地到定向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从事警犬技术工作。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被录用人员,不得聘用或录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并将违约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能如期正常毕业的警犬技术专业学生不得参加定向招录笔试、面试,自主择业。

收费标准

按甘肃省物价局甘价费1999179号和甘价费20032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按省发改委批准的4人间和6人间标准收取。警服费按财政部、公安部规定的标准收取。 


学院招生办电话:(0931)  5154059  5154266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931)  5683321

邮编:7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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