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 页 > 教学科研 > 正文

学院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专业建设立项工作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07-11 09:52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1Q5A3958.JPG

 

1Q5A3928.JPG

 

任尔昕院长主持会议并提出指导意见

 

1Q5A3864.JPG

 

刘琳丽副院长出席会议并提出指导意见

 

2017年7月7日,学院召开2017年第一次专业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十三五”专业建设立项工作,并安排部署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事宜。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尔昕主持会议。副主任委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琳丽出席会议。会议应到委员23人,实到22人。

教务处负责人首先对“十三五”专业建设立项情况作了说明。按照“十三五”专业建设方案,各系部对所属12个专业建设规划、建设方案和实施步骤等进行了严密论证,各部门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分别进行了讨论,认为各专业建设立项材料论证充分、规划合理、方案可行,符合立项要求。

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12个专业立项申请,同意立项。

教务处负责人对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工作作了说明。

任尔昕院长对下一步专业建设工作和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予以指导,重点强调:一是要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形成梯队发展模式和优势,作好传帮带,让青年教师特别是近两年的新教师尽快成长为教学骨干;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工作,形式上规范,内容上符合培养目标和学院实际,准确把握人才培养定位,注重发挥专业优势,在符合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加大课程设置改革。三是加强非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研究,突出特色,突出重点,着力培养符合我省相关领域要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刘琳丽副院长就“十三五”专业建设立项工作和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了补充说明,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调研论证,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稳步推进;二是要按期完成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运行;三是各系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指导职责,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