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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校区)学生南食堂1号2号档口对外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8-01-16 15:01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现对皋兰校区学生南食堂1号2号档口承包经营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投标

、项目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校区)学生南食堂1号2号档口承包经营户招标

、项目编号:GJYZB2018-01

三、档口经营项目的总体要求

1、餐饮档口必须经营特色风味,必须根据规定申报项目。

    2、餐饮档口不得经营豆浆、凉菜、烧腊、西式汉堡包、有烟烧烤,未经招标人批准外购食品、以及超过现有的水电燃气等供应条件、经营条件和不符合食监局要求的项目。

3、基于伙食层次多元化以及保持适度竞争和共生共赢的需要,承包商在中标后,必须接受招标人对经营档口、申报项目和品类的调整,否则投标人为无效中标人。未经招标人批准确认的项目和品种,均不得经营。

四、经营管理模式

1、采取承包经营模式,由招标人监管。监管内容包括:服务标准、原材料(含易耗品等)采购渠道、审定菜品价格等。原材料由招标人确定供货商,由承包商自行与供货商确定价格、下单、验收和结算。未经学院后勤保障处批准,承包商不得私自外购原材料。

2、档口经营所产生的燃气水电暖由中标人承担。

3、洗消保洁等公共费由学院统一支付,由中标人所经营的档口各自分担。

4、公共区域的水电费用,根据营业时间和营业额由中标人进行分担。

5、食堂保洁等公摊费用按经营收入(以刷卡为准)的8%按月收取。

五、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报名须提交相关的资料)

特别提醒:严禁借用他人公司资质进行投标。

(一)1号档口、2号档口的投标人应是从事饮食行业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时请携带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须了解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的规律和要求,要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食堂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的特点。

(三)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和食物中毒事故。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为经营项目提供的条件:

1、所有报名的投标人,须现场考察所报档口情况,熟悉档口的基础设施情况,并根据基础设施进行项目申报,有必要的应该咨询学院后勤保障处工作人员,以便准确申报。

2、招标人原则上按照只提供现有档口的属于招标人的基本设施设备。

3、提供每个档口的基本的水、电、燃气、暖。

4、招标人认为有需要可提供的其他设备设施和其他条件。

七、承包期:两个档口承包期限均暂定为半年,即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

 八、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1日。

    九、报名地点:直接到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后勤保障处报名或通过电话报名。

    十、报名联系人:关老师 18119464158

    十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31 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校区)学生南食堂1号2号档口对外承包经营招标文件.doc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