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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笔试通知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8-05-07 21:06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甘警院发[2018]108号

各位考生:

根据《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8年第三期)》要求,学院招聘教师笔试工作定于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进行。

一、笔试时间

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                

二、笔试地点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大砂坪校区教学楼(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169号),考试当日前具体考场详见教学楼大厅张贴的考场布置。

三、笔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阅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详见附件。

(二)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内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及其他个人物品(如各类包及食品等)进入考场,如有携带,交由工作人员集中存放,考试结束后领取。

(五)进入考场后,不得在相关证件上书写任何内容,禁止高声喧哗,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

(六)考生因个人原因(如生病等)不能完成笔试的,按缺考处理。

(七)笔试结束后,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其他考生传递有关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5月12日(同时按照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考场纪律要求

(一)应考人员严禁携带包、任何书籍、报纸、稿纸和笔记本等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二)应考人员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对便查对。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后,方能答卷。

(三)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方可交卷出场。

(四)应考人员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内容;如对试卷有疑问,可举手向主监考报告。

(五)应考人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或加附页,以及用规定以外的笔和颜色混合答题的,一律无效。

(六)应考人员除在试卷规定地方填写姓名、考场、报考类别和座位号外,不得在试卷上作其他任何标记;凡作标记者,试卷作废。

(七)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待监考人员收取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八)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交头接耳,不准夹带、传递、抄袭、换卷等。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

(九)应考人员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doc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