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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魏家庄校区引入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8-05-23 16:16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为方便广大师生购物,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决定在皋兰魏家庄校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自动售货机,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魏家庄校区引入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1.2 服务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魏家庄校区

1.3 合同期:3

1.4 计划数量:9

1.5九台自动售货机具体放置地点:1号公寓楼、2号公寓楼、3号公寓楼、4号公寓楼、5号公寓楼、6号公寓楼、8号公寓楼、15号培训楼、16号培训楼。具体放置位置由学院确定,自动售货机所用电力及费用由学院提供。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自然人不得参与投标;

2.2 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能力与规定的资质(含食品流通、配送、售卖资格);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3年内的运行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 3年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5 需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有关要求:须有3年以上的自动售货机经营管理经验且无任何食品等安全事故;在兰州市区须有与3所以上大专院校合作的案例;须有集中式库房,所售商品集中管理;须有冷库及冷链运输设备。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投标资格的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5.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523200020185262000,地点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魏家庄校区后勤保障处208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9.开标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魏家庄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结果公告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址: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169

  人:张老师

电话:0931-5683390 15009462023


附件: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入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招采办

                                    2018 5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