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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8级学生警服 (制服)
及配饰品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8-06-30 13:49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我院2018年计划招生1600名,根据公安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要求,需为2018级新生采购警服(制服)及配饰品,实际数量以报到人数为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学生警服(制服)及配饰品招标采购项目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学生警服采购项目,约1600套,实际数量以报到人数为准,详见附件1

二标段:配饰品采购项目,约1600套,实际数量以报到人数为准,详见附件2

一家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二)必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加工企业;

(四)投标人必须为公安部公布的《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最新)合格的生产企业和面料生产企业,并能认真遵守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目录生产企业管理规则》等规章制度;

(五)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六)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100000.00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予以退还。

 四、生产、供货要求

(一)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生产制作学院所需的警服(制服)和配饰品并按学院要求准时交货于指定地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时,中标人向学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总货款的2%计收,从货款中扣除。迟交货5日以上,学院可以终止合同;

(二)中标人保证学院所需警服(制服)的面料由公安部目录生产企业供货,确保警服(制服)质量合格,并按要求提供量体和售后服务;

(三)警服(制服)和配饰品须为中标人2018年度生产制作(不得混有往年度产品),每人每套独立配置一个纸箱将物品封装完好,便于发放;

(四)非公安类学生制服臂章按指定样式制作;

(五)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时提供的样品规格、质量标准按时供货,经验收合格后存入学院提供的存放场所,并负责保管。在学生报到3日内(含节假日)由中标人完成量体,中标人量体时,学院予以协助;警便帽、夏作训服、短袖T恤、作训鞋、外腰带于2018年9月1日前送达学院,并在新生入校报到时由中标人负责发放,学院予以协助;其他服装及配饰品在50日内一次性送至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并发放。

  五、验收及售后服务

(一)警服(制服)及配饰品到货后,由学院组织验收,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和《人民警察服装目录生产企业管理规则》及《人民警察服装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须出示合同约定的此批所有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经验收,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且与封存样品完全一致,按合同总金额80%付款,同时退付履约保证金,其余20%货款应于货物调换、售后工作完成后60天内付清;服装类产品合格但质量次于封存样品者,扣除该服装类产品中标价30%的违约金和全部履约保证金;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产品超过本合同总量2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学院有权提出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二)警服(制服)和配饰品发放后2日内,中标人进行售后服务,如发现警服(制服)和配饰品原材料、质量、尺寸不符等情形,由中标人全部调换,经调换后仍不合格需重新制作的警服(制服)和配饰品须在20日内交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三)在军训结束时夏作训服、短袖T恤若出现严重掉色且超过合同总量20%的,学院全部退货,中标人必须重新制作并在一周内完成发放。

六、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一)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公司简介

(三)近三年同类销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以备资格审查)。

七、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日至7月10日

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魏家庄校区(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

  联系人:魏老师  13919852157

欢迎我院教职工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参与学生警服(制服)及配饰品招标采购项目投标。

附件:学生配饰技术参数 2018.6.29.xls

             学生警服技术参数2018.6.29.xls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