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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和中职升学考试招生简章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0-04-07 09:24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一、学院概况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9月,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是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

学院现有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和皋兰县魏家庄两个办学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40个,训练场(馆)12个,与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43个。馆藏图书60万册,电子图书20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个。

学院开设10个公安类专业和14个普通类专业。其中,公安类专业中的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治安管理3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治安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是甘肃省职业教育骨干专业,治安管理专业同时又是公安部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在职公安民警培训10000人次/年以上。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6人,副高以上职称98人(正高职称24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40人。

学院坚持立足甘肃、服务西北,立足公安,辐射政法的办学定位,以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为中心,以推进公安院校人才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为动力,实行学历教育、公安科研、在职培训三位一体办学模式,不断改善办学基础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训质量。办学70余年来,为西北省区公安、司法、保卫部门培养输送了2万余名专业警务人才,培训在职公安民警10万余人次。毕业生中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骨干力量,成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公安司法机关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补充人民警察的主要渠道。

二、招生对象

(一)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

(二)符合我省报名条件、具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1

司法警务

680604

三年

2

社区矫正

680605

三年

3

法律事务

680503

三年

4

社会工作

690101

三年

5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690102

三年

6

安全防范技术

680702

三年

7

消防工程技术

540406

三年

8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600407

三年

9

运动训练

670401

三年

10

信息安全与管理

610211

三年

11

文秘

670301

三年

12

心理咨询

620804

三年

13

网络舆情监测

690204

三年

14

司法鉴定技术

680704

三年

  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审核下发为准。

特别提示:

1、我院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不纳入本次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

2、我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请关注我院今后发布的招生简章。

 四、考试方式

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一)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根据我院办学定位和社会人才需求,按照学生特长和意愿,由我院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1、文化素质。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两部分。公共基础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和德育四门课程为主;专业基础考试按照专业类别,以各专业的三门基础课程为主。

2、职业技能。以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校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成绩为准(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指定全国行业协会、教指委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其成绩可转换为相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技能大赛成绩三年以内(含三年)有效,超过三年需重新测试。

五、招生条件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及无各种残疾。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及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及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

(二)年龄

不超过22周岁(19989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复查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对照我院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院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

六、录取

招生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模式。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时间、志愿填报方式及时间、录取批次、投档原则等由省招委会确定后向考生公布。

七、学生管理和待遇

学生入学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八、收费标准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3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按照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收取。制式服装费按标准收取。

另外,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等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按照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的“订单式培养、定向就业”协议议定的标准收取专业技能培训、考证等费用。特定的专业培训和考证自愿选择,费用自主缴纳。

九、就业前景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和网络舆情监测等专业毕业生依照学院与北京、上海等地相关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择优安置就业;司法警务、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信息安全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可根据学院与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地人社部门达成的意向性毕业生就业意见双向选择就业;上述专业毕业生也可以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自主择业。近两年毕业生在政府机关和国家事业单位就业率超过80%,毕业时初次就业率在92%以上。

十、附则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简章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学院官网:http://www.gsjcxy.edu.cn

学院招生办电话:19993132725  19993132726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931)568332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邮编:73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