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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报考指南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0-04-23 17:46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一、学院概况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9月,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是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

学院现有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和皋兰县魏家庄两个办学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40个,训练场(馆)12个,与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43个。馆藏图书60万册,电子图书20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个。

学院开设10个公安类专业和14个普通类专业。其中,公安类专业中的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治安管理3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治安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也是甘肃省职业教育骨干专业,治安管理专业同时又是公安部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在职公安民警培训10000人次/年以上。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00多人,副高以上职称98人(正高职称24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40人。

学院坚持政治建校,依法办学;坚持教学中心,质量为本;坚持突出特色,全面育人;坚持面向公安,服务社会;坚持学战结合,创新发展;坚持立足甘肃,辐射西北。秉承“推诚尚勇,持公守正”校训,以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为中心,以推进公安院校人才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为动力,实行学历教育、公安科研、在职培训三位一体办学模式,不断改善办学基础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70余年来,为西北省(区)公安、司法、保卫部门培养输送了2万余名专业警务人才,培训在职公安民警10万余人次。毕业生中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骨干力量。办学水平和治校能力在全省职业院校中逐步达到前列,成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公安司法机关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补充人民警察的主要渠道。

、招生方式及对象

2020 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分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两种方式。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选择参加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含技工学校)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1

司法警务

680604

三年

2

社区矫正

680605

三年

3

法律事务

680503

三年

4

社会工作

690101

三年

5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690102

三年

6

安全防范技术

680702

三年

7

消防工程技术

540406

三年

8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600407

三年

9

运动训练

670401

三年

10

信息安全与管理

610211

三年

11

文秘

670301

三年

12

心理咨询

620804

三年

13

网络舆情监测

690204

三年

14

司法鉴定技术

680704

三年

  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审核下发为准。

特别提示:

1.我院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不纳入本次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

2.我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请关注我院今后发布的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一)身体条件及年龄

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及无各种残疾。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及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及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二)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复查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对照我院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院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

五、考试方式

(一)综合评价录取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我院根据办学定位和社会人才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我院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考试成绩 两部分。公共基础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德育、人文素养 5 门课程为主;专业基础考试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 为8个专业类别,以各类别的三门专业基础课程为主。

2.职业技能。以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 、校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成绩为准(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指定全国行业协会、教指委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其成绩可转换为相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技能大赛成绩三年以内(含三年)有效,超过三年需重新测试。

六、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0 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 打印《准考证》、网上安排考务。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5日8:00至5月6日18:00

报名网站:http://www.ganseea.cn

  http://art.ganseea.cn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本人条件在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中选择一类报名。选择综合评价但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选择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可参加普通高考。在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为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其专业类别以高考报名信息为准。  

2020年高考报名已经结束,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经将考试类型选择为普通高考,在本次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重新选择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7月1日起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费用缴纳

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123 号)规定,网上缴纳考试费 120 元/人。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缴纳考试费用。

(三)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与地点

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考试地点设在各县(区)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为 7 月 9 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科目及时间

2020 7 9

9:00-11:30

公共基础

15:00-17:30

专业基础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填报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在报名时即4月25日-5月6日同步填报,征集志愿5月14日填报。

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志愿在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具体见《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二)录取

1.综合评价第一志愿录取于5月11日至5月12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5月15日进行。5月16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5月16日至5月22日我院会通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2.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在高考录取时进行,分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具体录取时间及批次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3.已被综合评价录取和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八、学生管理和待遇

学生入学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院相关规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九、收费标准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3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按照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制式服装费按标准收取。

另外,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等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按照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的“订单式培养、定向就业”协议议定的标准收取专业技能培训、考证等费用。特定的专业培训和考证自愿选择,费用自主缴纳。

十、就业前景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和网络舆情监测等专业毕业生依照学院与北京、上海等地相关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择优安置就业;司法警务、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信息安全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可根据学院与新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地人社部门达成的意向性毕业生就业意见双向选择就业;上述专业毕业生也可以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自主择业。近两年毕业生在政府机关和国家事业单位就业率超过80%,毕业时初次就业率在92%以上。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http://www.gsjcxy.edu.cn

学院招生办电话:19993132725  19993132726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931568332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

邮编:73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