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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2-02-24 21:49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为坚决守好、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关口,切实维护学院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安全有序,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及学生生源地分布情况,确定2020级2021级学生返校批次和具体时间

1.2月28日8:30至13:30,兰州、定西、天水、白银、临夏、武威、张掖籍学生返校;

2.2月28日13:30至18:30,平凉、庆阳、嘉峪关、酒泉、金昌、陇南、甘南及外省籍学生返校。

学生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安排的时间返校报到,未经学院同意,严禁提前或推后返校;原则上学生自己返校,不提倡家长陪同,学生报到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二、返校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生保证在返校前14天以上未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接触,也未与境外人员接触且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

2.准确提供由本人及家签字的《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生返校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及健康承诺书》;

3.外省低风险区学生或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外省低风险区旅居史学生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学生本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

5.低风险区的学生,开学前14居家无外出。

三、暂缓返校情形

1.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学生;

2.返校前14天内直接或间接接触境外人员的学生;

3.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及14日内有该地区旅居史的学生

4.学生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属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

    5.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学生,返校前仍未接种的。

四、请符合返校条件学生务必做好以下

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所属学生管理大队;

2.及时掌握学院的各项防控制度和学院所在地的疫情防控形势,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一旦发现或感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3.2022年2月26日前向所属学生管理大队如实报告返校所乘交通工具的车次(含火车、长途汽车)、航班,以及家长开车(时间、线路、车号及陪员)陪送返校情况;

4.自备水银温度计、医用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规范佩戴好医用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公共物品,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出现不良状况要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

5.入校时主动出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外省低风险区学生或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外省低风险区旅居史学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返校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自觉配合途中车站等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身份查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XX省健康出行码”查验等疫情防控监测,对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五、暂缓返校学生全面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返校。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