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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招商赞助公告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作者:甘肃省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25 16:39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甘肃省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将于2023年7月25日—29日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举行。为办好本届大运会,多渠道筹措办赛经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发展,根据《全国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甘肃省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进行招商赞助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赛事概况

大运会由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体育局、共青团甘肃省委主办,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承办,皋兰县人民政府、兰州理工大学、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协办。本届大运会将有来自全省46所高等院校的7000多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参加比赛。比赛项目设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健美操共九个大项。届时,将举行盛大隆重热烈的开幕式,省内多家媒体现场直播或录播赛事盛况。

二、活动内容

大运会本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节俭办赛”的原则进行市场开发和招商赞助,并通过赛会赞助及围绕赞助而开展的一系列商业性和公益活动,既为大运会成功举办提供经费、技术、产品、服务、人力支持和保障,又可使赞助商利用大运会平台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提升企业及产品(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本届大运会主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经费支持,并接受体育用品、服装、饮品等实物赞助。

三、合作对象

1.形象良好的省内外企业或经销商;

2.热爱体育事业的各界人士;

3.热衷公安教育事业的各界人士;

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历届校友。

四、赞助回报

向本届大运会赞助经费并经大运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企事业等单位,视金额(服务、实物核定价格计算金额)给予以下回报:

1.赞助经费5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企业,享有:

1)经大运会组委会办公室批准,给予赞助单位“甘肃省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特别赞助商”称谓,赞助单位可以使用本届大运会会徽和主赞助商称谓进行广告宣传和市场营销活动。

2)给予本届大运会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选一项)比赛冠杯权,冠杯名称为“甘肃省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XX杯XX比赛”。

3)在大运会期间进行广告宣传,经组委会办公室认定,可在大运会主会场和各赛区分会场适当位置提供广告牌、空飘广告、横幅条幅等宣传位。

4)赞助单位可组织方队观看所冠名赛事,负责人出席冠杯比赛的颁奖仪式,为运动员颁奖。

5)大运会组委会授予赞助单位“支持体育事业优秀单位”称号,并颁发牌匾。

2.赞助经费20-50万元的单位或企业,享有:

1)给予本届大运会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选一项)比赛冠杯权,冠杯名称为“甘肃省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XX杯XX比赛”。

2)在开幕式会场内设置一个广告位,冠杯赛分会场内、外适当位置提供广告牌、空飘广告、横幅条幅等宣传位。

3)赞助单位可组织方队观看所冠名赛事,负责人出席冠杯比赛的颁奖仪式,为运动员颁奖。

4)大运会组委会授予赞助单位“支持体育事业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牌匾。

3.赞助经费10-20万元的单位或企业,享有:

1)给予本届大运会羽毛球、武术套路、健美操(选一项)比赛冠杯权,冠杯名称为“甘肃省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XX杯XX比赛”。

2)在开幕式会场内设置一个广告位,冠杯赛分会场内、外适当位置提供广告牌、空飘广告、横幅条幅等宣传位。

3)赞助单位可组织方队观看所冠名赛事,负责人出席冠杯比赛的颁奖仪式,为运动员颁奖。

本届大运会按赞助单位或企业的赞助金额依次享有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套路、健美操比赛项目冠杯权;冠杯名额已满,赞助金额列后的单位或企业,不再享有冠杯权,但大运会组委员将保障赞助商的广告宣传等其他赞助回报。个人的赞助回报,在符合法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与大运会组委会协商确定。

五、组织与管理

1.本届大运会接受社会各界赞助,所筹资金作为赛事活动的经费支出,按赞助经费管理办法审批使用。

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承办方)授权大运会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节目演出组积极对接合作单位,争取赞助支持。

3.经本届大运会组委会办公室批准,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承办方)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竞标授权有完备资质的文化广告传媒公司或节会公司作为第三方,代表大运会承办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向社会各界承揽各种形式的赞助。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和授权公司依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到账赞助经费双方分配比例。

4.赞助企业和广告宣传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广告需由大运会组委会办公室或委托承办单位于赛前审查,安装工作及费用均由赞助商自行承担,并对广告物品安全负全责。凡未经大运会组委会办公室审查、授权、许可的广告,一律为非法广告,不得在赛事场所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和市场营销活。

5.对赞助金额相同的赞助单位,组委会办公室按资金到位先后排序。

6.赞助企业和广告宣传企业对回报有具体要求的可与大运会组委会办公室签订正式合约或另行协商确定。

7.赞助经费筹措工作自觉接受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纪委、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8.接受招商赞助截止日期:2023年7月15日

六、经费及物品使用

1.赞助经费按照专项资金进行管理,设立指定账号接受赞助,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赞助经费开支范围:

1)裁判员、运动员、教练员食宿费用;

2)裁判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补助;

3)体育器材设施购置费;

4)赛事宣传相关费用;

5)奖品费;

6)开幕式、闭幕式和教学案例展示等大型活动经费;

7)交通费;

8)医药费。

3.捐赠物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低值易耗品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验收入库和领用管理工作。大运会结束后,及时、准确、完整的编报财务决算,进行财产物资清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学校传真:0931—5683338

账户:660700020865700020

开户行全称:甘肃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税号:126200004380016145

联系人:唐占龙(18793181880)

高鹏鹏(18794862995)

诚邀各方企业参与大运会,关注教育,关心大学生成长!

真诚期待与各方企业、各界人士、历届校友携手合作,共襄盛举!推动我省竞技体事业和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甘肃省第五届大学生动会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筹备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