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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关于对我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结果进行确认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3 11:42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实施方案》要求,已被我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23日至4月24日在报名系统中(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art.ganseea.cn)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学生名单.pdf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23日

城关校区: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皋兰校区: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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