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警察学院!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培训中心门卫工作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11 14:37 浏览次数:

为维护培训中心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培训学员人身和财物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要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脱岗、在岗饮酒。

二、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对外来办事的人员要文明礼貌,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门卫要掌握楼内住宿人员情况,严格执行学员会客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学员宿舍,严禁学员宿舍留宿他人。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楼内,严禁学员在宿舍内饮酒、猜拳和赌博。

五、门卫每日必须对楼内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学员财物安全,发现水、电、暖、门锁等设施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协调维修。

六、门卫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遇紧急情况能迅速处置并及时报告。

七、完成培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本制度由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城关校区: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皋兰校区: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微信公众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1476号-6   甘公网安备 62012202000423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