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党支部(总支):
根据公安部党委和省厅党委关于向潘东升同志学习的要求,现将《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向潘东升同志学习的决定》(公委通字〔2021〕16号)转发各部门。请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潘东升同志的先进事迹,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
附件:
公安部党委关于向潘东升同志学习的决定.pdf
中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