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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我院2021级学生周明安转学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16 17:04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周明安,男,汉族,学号20X2245,系我院2021级安全防范技术专业6区队学生。

周明安于2020年9月考入我院安全防范技术专业6区队学习,在校期间因哮喘急性发作,无法参加我院正常学习训练活动,于2020年12月1日申请休学,2021年9月休学期满后申请复学,复学后哮喘又多次复发,无法继续在我院参加日常学习训练活动,现本人申请转学。周明安上学期4门课程成绩全部通过,法理90分、宪法78、思想道德修养99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85.96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九及第三十条规定,经学生处审核、院领导审批,同意周明安转学申请。现对该生的转学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3月16日到2022年3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电话:15101292745。

特此通知。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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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校区: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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