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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 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7 11: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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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警院党发〔2019〕48号

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

有关事项的通知

党支部(总支):

为确保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时有序开展,根据省公安厅《关于主题教育期间外出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公机党〔2019〕43号)精神,现将学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制度》,外出必须按规定和程序请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全体党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减少外出,尽量少请假,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要合理安排行程,压缩外出时间,快去快回。

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教育研讨,凡缺席一次,必须撰写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一篇。

四、学院各党支部(总支)及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工作制度,以上率下执行外出报告纪律。

五、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学院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书籍,属于工作秘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书籍,属于内部学习资料,请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复制、公开发表,不得在互联网等媒体和其他场合扩散。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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