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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培训学员入学教育制度

来源: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5-08-11 12:21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为加强对培训学员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保障学员人身和财物安全,维护正常的培训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集中培训时间在20天(含)以上的培训班,培训中心要对学员进行专题入学教育。

  二、入学教育的内容:

  (一)教学训练内容及要求;

  (二)考试考核及学籍管理;

  (三)组织管理及校规校纪;

  (四)安全防范。

  三、入学教育工作由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培训中心教育科、学员管理科就上述内容分别开展教育工作。

  四、学员与学员队长(班主任)签订《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和十条严禁责任书》。

  五、入学教育结束后,就重点教育内容,学员队长(班主任)要组织培训学员以班为单位进行讨论,每名学员要积极发言,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严格要求自己,保证培训期间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对各班讨论记录,学员队长(班主任)要检查批阅。

  六、本制度由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