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 页 > 教学专栏 > 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 > 正文

我院与皋兰县政法机关联合共建公安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09-25 16:05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1.jpg


2.jpg


3.jpg


4.jpg


2018年9月20日下午,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与皋兰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领导在我院魏家庄校区,就“关于建设公安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举行签约仪式。会议由法律系主任徐宏勋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陶晓岚,皋兰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宝成,法院副院长边泽三,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魏立臣,司法局副局长魏永红,学院其他处室领导以及法律系部分教师代表。首先由学院副院长陶晓岚致辞,陶院长介绍了我院概况,法律系教师队伍、专业建设、课程开设等,强调建立法律教育实践基地的重要性。皋兰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宝成介绍了皋兰公检法司基本情况,他强调,与警院建立合作关系势在必行,一定全力配合,希望双方携手,加强沟通,实现双赢。其他参会负责人谈了建设公安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意见和看法。

最后双方在以下几方面达成了共识。一是双方决定在皋兰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悬挂“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法律教学实践基地牌匾。二是双方应当确定所属相关部门及人员予以具体负责与落实,确保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各项协作事务的有效推进。三是建立教学科研的常态协作机制。双方举办有关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课题研究等学术活动时,互相邀请对方有关人员参加,并且给予相应的支持,共享彼此的相关资源。四是建立教学与实训的长效协作机制。双方根据工作需要,互相选派业务骨干进行相关法律业务的指导与授课。五是选聘客座教授。我院根据办学需要,选聘皋兰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和公安局的部分业务骨干为客座教授。六是建立互派人员学习锻炼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双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互派人员到对方单位学习和锻炼。

我院公安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的签约,对构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与法学高等院校联手合作的新型育人机制,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政法机关与法学高等院校之间的深度交流与合作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